综合公告

信息公开清单

关于公布第十三届“工大学术周”教学活动安排的通知


全校师生:

为巩固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举措与成效,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创新发展,营造严谨求实、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激发师生投身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搭建高水平、高质量的交流与成果展示平台,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现将武汉工程大学第十三届“工大学术周”系列教学活动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教学活动主题

格物求真知·笃行向未来

二、教学活动时间

1.活动时间: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第七周)。

2.活动对象:全体本科师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导师指导下按计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教学活动安排

第十三届“工大学术周”教学活动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共设活动435场。活动类型涵盖学术报告(论坛)、学科专业竞赛、工程设计与实训、实验室开放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导师见面会、学术交流会、企业实践活动、教师发展专题活动、学术素养养成活动、科学教育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劳动实践教育、体能训练活动、文化艺术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三届本科生“工大学术周”教学活动汇总表》(附件)。

四、学分管理

本次“工大学术周”属于正常的教学任务周。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非应届毕业生均须在本届学术周期间完成16学时(计1学分)的学习任务,该学分将纳入创新创业课外学分体系予以认定。

五、教学工作要求

(一)教学秩序组织有序。本科生院负责本届学术周活动的整体组织与协调工作。各学院(部)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实施,学工部门及各学院(部)需协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严格做好考勤检查,确保活动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各项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二)教学过程严格要求。本科生院将对各学院(部)活动组织情况、教师参与、学生参与、学生反馈、教学实施效果等进行严格检查。各院(部)应加强学生活动考评和管理,保证活动的参与度和效果。

学术周期间,全体教师(含实验系列人员)应按时到校,积极参加学校活动或学院(部)组织的其他活动,不得以停课为由不到校;全体学生应按时参加教学活动,不得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

(三)教学效果保质保量。各学院(部)要精心组织各项活动,做好活动宣传与推广,确保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创新;要突出学科专业特色,打造品牌活动,营造浓厚学术氛围。本科生院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通过问卷调研收集反馈意见,并形成评价报告。

(四)教学安全保障到位。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协同做好教室、实验室及教学资源的统筹保障工作。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特别是涉及实验室开放、实践参观活动、互动体验等环节,须提前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切实保障活动期间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附件:

1.第十三届本科生“工大学术周”教学活动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