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不断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讲好一门课为考量重点,进一步锤炼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不断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青年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竞赛原则
对标国家、省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层层发动;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竞赛分组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分组
竞赛分为理工组和文科组。
(二)参赛对象
1.从事本科生一线教学,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课堂教学效果优秀,原则上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主讲教师2年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年内未受过各种行政处分并无任何形式的教学事故。
四、竞赛时间
(一)预赛时间:4月—8月,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二)决赛时间:9月中旬—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竞赛组织
成立武汉工程大学第十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评审委员会,下设竞赛工作小组。
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教学督导组、部分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和部分往届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和校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奖者组成。
评审委员会对竞赛工作进行指导,在决赛阶段担任评委,并对决赛阶段的有争议事项作出裁定。
六、竞赛评奖及奖励办法
(一)本届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理工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文科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设优秀组织奖2个,各教学单位的预赛组织情况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二)对参加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所有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奖的获奖单位均颁发获奖证书。
(三)对当年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二等、三等奖的教师,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分别按获奖等次核算相应工作量。
(四)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将获得推荐参加湖北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资格。
七、竞赛报名
各教学单位在预赛的基础上,推荐1名优胜者参加决赛。将决赛推荐表、教师参赛信息统计(见附件1和附件2),于2022-2023学年第一个学期开学第一周报送文科楼106室。联系人:明珠,电话63495195,电子邮箱:cfd@wit.edu.cn。
八、竞赛结果
竞赛结果在全部竞赛结束后宣布。竞赛结果将公示、公告,参赛成绩记入参赛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九、竞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竞赛评审委员会裁决。
本通知未尽事宜,将以补充通知或邮件等形式予以明确。
特此通知。
校工会
人事处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二零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