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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第五届“工大学术周”活动实施方案

武汉工程大学第五届“工大学术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修订2015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教字2015【2号】)的要求,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术素质和创新能力,学校将举办第五届“工大学术周”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大工程观”为指导,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夯实“三实一创”实践教学各个环节,提高理论教学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深度融合。通过主题集中、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积极探索工程教学改革的新途径,切实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形成具有“工大特色”的研究性学习制度。

二、活动主题

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

三、活动时间与对象

时间: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第十周)

对象: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期间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停课,其他学生正常上课;全校性公选课全校停课一周。

四、活动内容安排

“工大学术周”活动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内容务求充实、安排紧凑,建议以学术报告、学术论坛、学科竞赛、工程设计、工程实训、创新实验、学术交流、导师见面会等活动为主,结合学院和各专业教学实际妥善安排。

1. 学术报告。各学院可单独或联合相关学院、职能部门开展系列大型学术交流活动,以校内外专家、知名教授、学者的讲座为主。

2. 学术论坛。各学院可单独或与相关学院联合举办,应立足本院学科专业特点,确定论坛主题,学生围绕这些主题开展科技论文写作与交流。学术论坛应立足前沿,创新形式,启迪思想。

3. 学科竞赛。各学院可单独或与相关学院联合举办,根据学科发展与实际问题,组织学生开展学科知识竞赛、技能比武。

4. 工程设计。各理工类专业可结合工程教学需要和工程实践问题,发动学生以小组为单元,面向问题或具体工程开展合作学习、合作研究。

5. 工程实训。各理工类专业可根据现实工程运作流程,针对特定工程情景,进行工程设计仿真、模拟机械设备拆装等。

6. 创新实验。各学院应努力创设条件,向学生无偿开放相关实验室和创新创业基地,使他们能自主开展有针对性的创新实验竞赛、演示、体验。

7. 学术交流。各学院可围绕学术研究、学业发展、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的问题,确定固定的主题,安排互动式、体验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8. 导师见面会。根据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安排,各学院可安排导师与学生围绕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事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答疑和辅导等活动。

9. 教师发展专题活动。面向教师发展、教学研究、课程教学、师德师风建设等举办相应的教师培训、专题讲座等。

10. 创新创业活动。围绕学生创新能力开发和创业教育活动等,组织创新创业竞赛、技能训练等活动。

11. 学术素养养成活动。根据学生学术能力开发,举办系列阅读借阅、书籍文献阅读、知识竞赛、学术竞赛等科技节和读书节活动。

五、活动具体要求

1. 健全组织机构。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动员、组织、协调、宣传与评估。各学院应根据学术活动时间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术活动周总体活动方案,活动方案中应包括活动组织与领导小组设置、活动内容及形式、具体时间与场地及人员安排、活动总体要求等内容,活动结束后,应加强活动的总结与宣传。

2. 加强活动场地调配。为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实施和其它学生正常的教学秩序,有需要教室的,请各学院提前以书面形式集中向教务处提出申请,以便统一协调配置。受现有大型教室数量不足所限,请学院认真、务实地确定活动规模,多组织分散式、多样化、有针对性、规模适中的学术活动,满足不同学生的学术兴趣。需要其它场地的,请学院事先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

3. 创新形式、夯实内容。各学院应对学术报告做出具体安排,对拟邀专家的报告内容及实际效果、报告的学术导向进行把关,负责学生组织与宣传。同时,学术论坛、学科竞赛、工程设计、工程实训、创新实验等是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建议文科类专业以学术论坛和学科竞赛为主,工科类专业以工程设计、工程实训、创新实验等为主,所有活动都应突出探究性、问题性导向,发动学生全员参与。

4. 加强创新学分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学术周活动的参与度,保证活动的效果,自2015级开始,学术周活动已纳入创新学分进行管理,期间学生必须通过参与各类学术活动达到64学时、取得4个创新学分方可毕业。学术周所得创新学分的管理以学院为主,各学院应建立学生学术周档案,每期活动中参与学生填报《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学术周活动审核表》(见附件1),每次活动经主办方指定审核人签字后有效,学术周结束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是否达到要求获得学分,审核表由学院进行归档整理,并在学术周结束后两周内汇总本单位学生学术周学分认定结果并上报教务处。

请各学院务必于4月15日前将具体活动方案、活动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5月13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报告、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208室(余燕,电话83149129)。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与学院签字盖章的打印版各1份。

六、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学术周期间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研究生处、图书馆、体育部等部门将面向全校开展各类特色主题活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尽早筹划,要成立活动领导和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各项资源的协调调度,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交流,实现校院、院院间在机房、实验室与大型设备、人员等资源的共享共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多媒体教室、宣传栏、海报、横幅等加强宣传,并发动校友参与、吸引社会关注,努力把学术周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2. 制度保障。学校根据各学院活动组织情况、学生反馈、教学实施效应等进行相关的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年终本科教学评估、院(部)目标考核体系等相关指标。学校将强化学术活动管理,将学生参与情况纳入创新学分、培养方案体系中进行管理。各学院要出台管理制度,不断丰富各项活动的内容,提高活动的质量和吸引力,加强学生活动考评和管理制度,保证活动的参与度和效果。

3. 经费保障。学校为各学院划拨一定的运行经费,用于资助此次活动中学术报告、大型学科竞赛、工程设计、工程实训、创新实验等活动的开支,学院对于经费的使用务必要严格、透明,做到专款专用。

4. 安全保障。学术周期间学校将制定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停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离开学校,学院应做好学生的出勤检查,各级教学督导要督促各单位按照计划完成学术周活动。

  

教务处

2016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 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周活动审核表.doc

  “工大学术周”活动汇总表0411.doc

  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学术周活动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