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教学情况,精准了解教师教学效果,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搭建师生双向沟通的有效桥梁,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开展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评教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是推动教学相长、落实以生为本教育理念的重要举措。学生对课程的真实反馈对教师改进教学、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学生秉持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参与评教工作,认真履行评价权利,切实为提升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建言献策。
一、评价主体
2025级、2024级、2023级、2022级、2021级(五年制)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评价对象
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及相关课程。
三、评价时间
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23日。
四、评教方式
通过微信端登录武汉工程大学企业微信号→选择“教学评价”→点击“学生评教”→点击“2025-2026-1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学生评教”进行评教。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加强组织动员,引导学生充分认识评教的重要意义,确保本学院学生全员、按时完成评教,确保参评率。
(二)评教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教师不得以各种方式引导学生评价,影响评价结果。
(四)评教学生不可发表任何与教学无关的言论,不可发表带有侮辱性及包含人身攻击的言辞。
(五)评教过程中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科生院。
联系人:柳丹 联系电话:027-63495195
本科生院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