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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推免工作要求、《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负责全校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领导、监督指导、结果审核等工作。

组长:姚槐应 喻发全

成员: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研究生院、本科生院、科学技术发展院、学工部(处)、武装部、团委、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等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纪委机关负责人。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

组长:纪委机关负责人

成员:由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工作督查组。 校团委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小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监督工作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组负责。

二、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三、推荐条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推免生计划共分为三类:A类计划、B类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

各类推荐条件按《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6-910日,学院、校团委及时将推免工作政策和具体要求向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宣传、组织动员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2. 910日前,学院、校团委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通过各单位网站予以公布。

3. 910-914 日,各单位接受各类计划学生申请。相关附件材料,随个人申请表一并提交。

4. 915 - 919 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校团委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分别根据A类计划、B类计划,对学生按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序,并且将结果及附件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 3 天)。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学院名额总数的1.2倍。

5. 919日,学院、校团委将公示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不同类别进行排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由推免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 920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将遴选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7. 922日前,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学校推荐工作结束。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成绩管理、加分项审核、科研成果审核、学生综合评价、学生报考院校等各环节强调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

2.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名额推荐,严格推荐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标准、条件、程序、要求,志愿者派遣、管理等,要严格执行共青团中央相关规定。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3.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做到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4.坚持学生自主报考原则,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5.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院教师、辅导员要确保信息公开,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关心的涉及推免的话题,思想动态和意见诉求。学院要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联系地址,确保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

6.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联系人: 朱老师 唐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 87940025 81349190


特此通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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