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线下实习教学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缓解,学校经过多次分析和研究,决定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有序恢复线下实习教学。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生实习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

1.制定实习计划。各学院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结合各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以锻炼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为目的,科学制定实习大纲,系统优化实习内容,明确实习计划。

2.开展全过程管理。实习期间,各学院应对教师的指导工作和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实习指导教师要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第一时间掌握学生实习进度、实习条件、实习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学生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学院要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不定期走访学生实习单位,及时了解实习学生状况和表现,共同研究解决学生实习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实习教育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

合理安排实习形式,严格规范实习管理。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以集中统一实习为主。集中实习由实习领导小组指定实习指导教师,并结合实习单位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落实实习安排,做到实习规范,管理到位。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控制自主实习比例,各院系部应以信函、电话、网络及委派指导教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自主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保实习质量。

学院要组织实习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利用好“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及时录入实习计划、实习考核要求等信息;要求学生按时提交实习日志、周志、实习报告等材料,指导教师及时批阅学生提交的材料,及时对学生进行反馈和指导,进一步强化实习全过程管理效果。

3.加强实习基地质量建设,要大力拓展校外实习基地数量,确保实习基地接纳学生数、条件保障等能够满足学院实际需要。  

. 完成实习数据上报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及教务处《关于我校本科实习信息采集、数据填报的通知》(OA系统,2022.9.21发布),各学院按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完成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填报工作,实习数据按要求逐月更新。教务处将对照各学院提供和上报的实习数据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抽查,了解学生实习的真实情况,督促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三.实习经费申请、审批流程

实习经费采取“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

在实习任务开始之前,学院填写《实习经费申请表》,要求实习内容详细、实习经费使用规范、可操作性强,并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给教务处分管实践教学处长审批。

实习任务结束之后,学院才可以报销实习经费;实习经费实报实销,实习经费实际报销额度,不能超过所申请实习经费批准额度;实习经费由教务处授权给学院使用。

教务处

202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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