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全校各学生班:
本学期重修工作按校教【2017】13号文规定执行,请需要参加重修的同学认真阅读文件和各开课单位所开设课程的重修安排,按时参加,并做好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凡是本学期开设的重修课程,学生如有对应课程【课程编号须一致】不及格的均可参加,如本学期未开课的,则在下一学期参加重修。
2、如学生准备参加本学期开设课程重修的,请务必到任课老师处报到,说明自己的情况,并让任课老师进行登记,否则学生无法获得重修课程考试成绩。
3、同一课程有不同上课时间段的,学生可自行选择自己空闲的时间段跟班上课进行重修,具体详见学校课程表。
4、重修课程的考试与本学期课程的正常期末考试一并进行,单独开课的课程考试安排由开课学院组织落实,重修考试不计算平时成绩。
5、学生如有疑问的请咨询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87993595。
教务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