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17-2018年度第二学期全校素质选修课课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校素质选修课课源征集已经开始,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说明

1.课程领域。重点鼓励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伦理、人文修养、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培养等方面课程。已经开设的跨专业限选课、全校性任选课,在内容和形式未做出很大调整和变化的情况下,课程名称原则上不应随意更改,以避免学生重选

2.教学内容。应有一定的深度、广度,体现新时期对人才的新要求,重在启发思想、掌握方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非灌输知识的细节。新开课程应有充分准备并提供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等材料;

3.开课教师条件和构成。可由教师一人单独开课,鼓励由一名主讲教师牵头,联合教师团队其他成员,符合条件的校内管理、技术人员、校外人士多人合开。主讲教师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相关专业资质,教学效果较好。原则上一位教师每学期只能以主讲教师身份开出一门素质选修课,但可以助理教师身份参与另一门素质选修课的教学;

4.其它要求。学校设立的第四、五批教师教学团队必须开设2门及以上素质选修课;省级及以上精品视频公开课应为学生开设素质选修课,学时数为课内8(课外16)、课内16(课外8)、课内24均可;

 5.开课教师可自建或利用网络课程资源开设选修课,采用线上+线下的授课模式。课程线下授课学时不得低于8学时,教务处认定该课程课内外全部工作量和学分;

6.鼓励校校、校企合作开设高质量选修课程,要求校外专家讲授学时不低于25%,校外专家课酬由教务处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7.素质选修课开设情况纳入年终院(部)本科评估体系

 

二、课程管理

1.开课程序。教师应填写《武汉工程大学素质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一)、《素质选修课教学大纲》(附件二)交课程归口单位审查,报学校审批,教务处将对申请开课的课程及教师进行审核,结合前期开课效果及学生评教结果择优开课。

2.课程开设。原则上在流芳校区开设,学时数不高于24学时(1.5学分)。学生选课人数应达到30人才能开课(特殊课程除外)。

3.学生选课。选课对象原则上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每人每学期最多选修二门。201420152016级学生至少修完6学分方可毕业,且至少有一门跨学科大类的课程。选课时间为下学期第五周,补选时间为第六周。

4.成绩考核。选修课考核应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考核相关规定,鼓励进行考试改革。成绩考核不及格者不予补考,不计学分。凡缺勤四次以上或不按时完成平时作业者,不得参加期末课程考核。课程考核由授课教师自行安排,但应在开课学期期末考试周前一周完成,并在学期末将考核成绩报教务处。

5.教材及参考书目。一般建议使用统编教材。不指定教材的课程,要提供教学大纲和相关资料供学生学习使用。

 

三、建设与支持

    1.鼓励各学院从学科专业综合的角度,整合资源,打造综合性、跨学科专业的通识教育类系列课程。

2.教学名师、教授(含特聘教授)、优秀教学团队开设的,且学生评价良好的课程,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课程建设费用,并择优逐步纳入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并予以支持。

3.连续开设三年以上(含三年),且学生评价良好的选修课程,可优先申报校课程综合改革项目。

 

请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课程申报工作,并将各课程申报表(附件一)、教学大纲(附件二)(参照附件四、附件五填写)的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及《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学院素质选修课拟开课程清单》(附件三)的纸质版一份(盖章)和电子版,20181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评价与发展中心(流芳校区西北区一号楼208办公室)

 

另:所有素质选修课课程负责人须在 “武汉工程大学微特学院”(原“专业课程建设网站”)网站上完善该课程主页的信息上传并持续更新。新开素质选修课课程负责人的网站账号密码待课源征集完毕后由教务处、学院组织分配。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12-25

附件下载: 附件一:武汉工程大学素质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空表).doc

  附件二: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学院素质选修课拟开课程清单(空表).xls

  附件三:素质选修课教学大纲基本格式(新).doc

  附件四:教学大纲填写说明(公共基础课、素质选修课、素质必修课).doc

  附件五:教学大纲填写范例(公共基础课、素质选修课、素质必修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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