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部分学生到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2019级有关专业学生:

按照学校与南京工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今年暂停)、河北科技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签定的学生交流协议,学校准备选派部分学生前往以上高校相关专业交流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1、选派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2019级相关专业学生,选派学校及专业如下:

(1)南京工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市场营销、土木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应用化学等(具体见附件2)。

(2)青岛科技大学(今年暂停)。

(3)河北科技大学: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具体见附件2)。

(4)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会计学等(具体见附件2)。

2、选派名额:以上每校、每个专业可选派1~2人。

3、学习时间: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4、基本要求: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良好,未曾拖欠学费等。

5、缴费要求:

赴南京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在交换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学费标准为交换学校学费标准,具体见附件2,住宿费、教材费等由学生据实缴纳)。

请有意向、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在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

请各相关学院于5月31日前将确定好的交换生名单及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具体见附件1)交教务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5.14

  • 附件【附件2.xls】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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