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2015级有关专业学生:
按照学校与南京工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四川理工学院签定的学生交流协议,学校准备选派部分学生前往以上高校相关专业交流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1、选派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2015级相关专业学生,选派学校及专业如下:
(1)南京工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土木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英语、会计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等(具体见附件2)。
(2)青岛科技大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物理、自动化、工商管理、制药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3)河北科技大学: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4)四川理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会计学、工程管理。
2、选派名额:以上每校、每个专业可选派1~2人。
3、学习时间: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
4、基本要求: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良好,未曾拖欠学费等。
5、缴费要求:
(1)赴河北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四川理工学院交换的学生学费在本校按原专业学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教材费等在交换学校缴纳。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在交换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学费标准为交换学校学费标准,具体见附件2,住宿费、教材费等由学生据实缴纳)。
请有意向、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在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4日。
请各相关学院于5月31日前将确定好的交换生名单及报名登记表文本(加盖公章、教学院长签字)和电子版交教务处。
咨询地点: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205室,咨询电话:027-81349139。
特此通知。
附件1:交流合作高校主页地址表、交流学习申请表、交流生推荐汇总表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可交换专业及缴费标准
教 务 处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