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各中心、科室: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净化节日风气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等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现将我校五一、端午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3.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

4.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5.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8.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10.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压实主体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既要以身作则,坚守纪律红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要在节前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教职工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督履责,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校党委、校纪委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成专项检查组,集中组织开展隐蔽场所公款吃喝问题、工会经费使用、私车公养、违规公务接待等“四个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委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基层党支部纪检员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把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作为重要任务,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示范,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作风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教务处党总支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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