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学校定于515日至19日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教学督导、学生信息员和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的教学检查组,各教学单位成立以教学负责人为组长,教学督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二、检查内容

        1.检查教学运行情况

      (1)春季学季运行、夏季学季开学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任课教师上课进程与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是否一致。

      (2)学生学习情况。检查学生上课出勤、听讲及作业情况,学院按年级或课程统计学生到课率,总结上学期学业预警情况及效果。

      (3)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课堂管理情况。

        2.检查教学质量

      (1)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新开课程教师、新任课青年教师备课、上课情况;检查素质选修课备课、上课情况;检查作业与练习环节的质量,检查所开课程的作业设计与布置、作业完成和批改情况。重点结合上学期评教结果检查。

      (2)教学管理质量。检查各专业各年级所开课程的名称、课时、考核方式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检查教师调(停)课记录、学生考勤等汇总情况;检查教学档案收集是否全面、归档是否规范有序。

      (3)教研活动质量。检查教研室开学以来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建设等方面的活动情况。检查组织教师集体听课、集体评课、交流教学经验情况。

        3.重点检查内容

      (1)对夏季学季开设的所有课程(11-19周,含实践环节),安排院领导、督导等全覆盖听课、看课。重点检查授课教师是否遵守《课堂教学八项规定》,学生是否按时到课等,发现有违规违纪等问题及时处理。

      (2)专业(系)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重点检查专业(系)教研室工作计划、教学研究活动记录、环境与文化建设。对照发现的问题,逐一自查2016年度全年考试试卷、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同行(督导)听课记录等,遗失材料应有记载并提供专项说明。

      (3)课程综合改革实施情况。已立项、拟立项各类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的建设、推进情况,组织2017年课程综合改革申报和示范课程验收;2015级、2016级课内外一体化课程资源建设、教学实施、成绩考核及效果评价。

      (4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重点检查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落实情况,论文规范的执行情况,不留隐患。

三、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自查,教务处组织人员随机进入课堂、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和学院评估的参考数据。各单位在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尽量采用量化数据,或细化到具体课程的有关描述,并于526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价与发展中心(西北区1号楼208)。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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