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本科生“工大学术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术素质和创新能力,特举办武汉工程大学第十一届本科生“工大学术周”活动。

一、活动目的

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夯实“三实一创”实践教学各个环节,提高理论教学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深度融合。通过主题集中、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科学问题,切实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形成具有“工大特色”的研究性学习制度。

二、活动主题

卓越工程创新人才培养

三、活动时间与对象

1.集中活动时间(活动期间本科生停课):2024428-430日。

2.分散活动时间(活动不占用上课时间):202456-531日。

3.活动对象:全日制在校非应届毕业本科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导师指导下按计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四、活动安排

第十一届本科生“工大学术周”活动主要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其内容充实、安排紧凑,主要包括学术报告(论坛)、学科竞赛、导师见面会、创新创业活动、学术素养养成活动等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详见第十一届本科生“工大学术周”活动汇总表(附件)。

五、学分要求

在本次本科生“工大学术周”活动中,所有非应届毕业生必须获得至少1个学分。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本科生院主要负责学术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学工部门、校团委负责全校学生的考勤与成绩管理。各学院(部)负责开展活动,保证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2.制度保障。本科生院将对各院(部)活动组织情况、教师参与、学生参与、学生反馈、教学实施效果等进行严格检查。相关部门按“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将学生参与情况纳入“第二课堂学分”进行管理。各院(部)应加强学生活动考评和管理,保证活动的参与度和效果。

学术活动周期间,全体教师(含实验系列人员)应按时到校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或参加学院(部)组织的其它活动,不得以停课为由不到校;全体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术周活动,不得以停课为由不到校或无故擅自离校。

学术活动周期间教师、学生的参与率将纳入各学院(部)本科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

3.安全保障。学术周期间保卫部门应确保校园安全不放松;学工部门、各学院要对学生加强管理,确保学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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