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广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工作,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切实提高线上教学水平和质量,现就做好我校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是国家教育公共服务的一个综合集成平台,具有丰富的优质教育数字化资源。为充分发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在教育教学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强化我校课程教学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部)应组织师生充分利用平台资源,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学习交流、课程建设等活动,做好平台推广使用:

   

(一)依托平台开展教研活动

   

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和课程案例,组织教师开展观摩学习、集体备课、教师培训、教法分享、教学研讨等,将如何利用平台推进教学纳入教研室的教研活动主题,鼓励教师使用平台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有效提高平台使用效率和教学活动质量,着力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二)借助平台推进课程建设

   

紧抓数字教育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课程信息化建设,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积极推进我校优质在线课程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

   

(三)利用平台拓展学习资源

   

学院(部)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需求,充分利用平台的海量优质教学资源,筛选充实课程资源库,鼓励学生积极自主学习,培养终身学习能力,实现个性化发展。

   

二、平台注册

   

(一)为落实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使用工作,推动我校师生高效便捷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现组织全校教师和学生注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账号,要求全员覆盖、应用尽用。

   

(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现已经通过学校信息中心接入企业微信工作台,师生可通过平台网址或直接使用企业微信进行注册,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三)根据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工作安排,各学院(部)教师、学生平台注册上线率须于10月底完成全员注册;每人注册成功将生成“智教中国通行证”,请各学院(部)组织收齐师生注册后的此页截屏,打包后一并提交以备抽查。

   

(四)请学院(部)组织师生做好平台注册工作,并及时统计汇总注册情况,填报统计表(附件2),1031日前提交本单位师生注册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1034601@wit.edu.cn,纸质版盖章后报至教务处(综合楼409办公室),联系人:刘美琴,联系方式:65521846

   

   

教务处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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