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关于征集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学生学术论文和项目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展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学术论文:征集参加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用于现场交流)。如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推荐时请标明发表的刊物名称等相应信息。

(2)创新创业经验交流项目:征集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展示演示资料。曾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的项目,请注明:参加竞赛名称、获奖时间、奖励级别以及获奖作品形式。

二、征集范围

我校201720182019年立项实施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中,遴选优秀学术论文和项目进行推荐。

三、征集程序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导教师参照《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组织学生准备材料,并按项目类型填写《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2)、《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经验交流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3)。学术论文格式应符合《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附件4)。

(2)各单位组织专人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分类汇总填写《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附件5)。

(3)7月31日17:00前,各单位将《推荐意见表》、《申报表》(电子文档)及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873556357@qq.com。

(4)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按照《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附件6)对项目进行最终评审,推荐3项作品至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1、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已被中国高等教育协会列入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之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2、作品征集过程中,各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而影响作品正常审核等情况,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3、联系人: 周耀胜,电话:87998658。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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