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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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部署,经研究,我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2017年度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与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武汉工程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3。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武汉工程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4。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武汉工程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请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教务处208室。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联系人:蔡超

电话:87998658

                                                         教务处

                                                     2017年9月4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附件2: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

附件3: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附件4:

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

附件下载: 附件1:教高厅(2017)4号.pdf

  附件2: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doc

  附件3: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简介视频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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