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前组织2018年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省教育厅部署,2018年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保证我校申报项目的质量,教务处决定提前启动2018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专业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机械类、化工与制药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测绘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共22个类别。

二、申报材料与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武汉工程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2。

以上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武汉工程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请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电子文件送至教务处208室。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联系人:蔡超

电话:87998658

                                                         教务处

                                                     2018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教高厅(2017)4号.pdf

  附件2: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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