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2017级新专业培养方案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2016/2017级新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审核即将开始,现将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审核安排

(一)审核对象

12016年、2017年申请开设的新专业(工程力学、数字媒体技术、地下空间工程、机械工程等)

2、从大类招生中独立出来的专业(信息工程等)

(二)审核方式

1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填写《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工作表》(附件2),11月15日前将各专业培养方案(参见附件3填写)、审核工作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交西北区1号楼教务处208室,余燕

2形式审核

由教务处会同评审委员会秘书组(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对培养方案及审核工作表进行集中审核。

3集中答辩评审

由学校教指委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审。评审活动初步定于文体周活动结束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自行准备各专业培养方案(不少于10份)及答辩PPT。

答辩按照各学院院长主汇报(10分钟)、各专业负责人分专业汇报(15分钟)、专家质询等程序进行。院长主汇报主要介绍学院专业办学的总体情况、前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开展、推进情况。各专业负责人汇报围绕《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标准》展开,重点突出专业培养目标特色、课程设置主要变化、学时学分分布等内容。


二、审核标准及重点

审核的重点是:培养目标定位的合理性、特色性和达成可能性;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课程设置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学季制改革的要求等。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2016/2017级与2015级相比,人才培养方案做出了哪些重大改变?体现了什么培养理念?方案设置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2、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培养规格是否明确。

3、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特色是否鲜明。

4、各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够体现培养目标。

5、教学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

(1)课程设置是否与学季制要求相符合。

(2)课程设置是否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适合。

(3)课程结构是否合理,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学期分布是否合理衔接。

6. 课程设置灵活性是否体现。在专业选修课等课程模块设置专业分类方向课程,体现课程的选择性,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需求。

7. 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开设课程,杜绝因人设课。

8. 各专业是否按要求将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并上传至教务处网站。

三、培养方案文本要求

应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修订2015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要求,制订文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代码和名称以教育部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为准。具体格式如下:

一、培养目标

以教育部专业标准为基础,结合学校定位提出该专业的定位和培养目标。要反映学校对人才培养规模与质量的预期与追求。要实在、明确。要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200字以内)

二、培养要求

根据培养目标表述,细化提出本专业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350字以内)

三、主干学科

专业所依托的主干学科。

四、专业类别

专业所属学科门类。

五、主要课程

注:主要课程要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考虑这些要求的达成度。

六、创新学分

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环节,及学分要求,参照15方案原则意见不低于3个学分。

七、修业年限

学制4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八、授予学位

本专业授予学生的学位。

九、课程设置

即专业教学进程表,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素质选修课程等课程设置情况。


                                                                                          教务处

                                                                                         2017.10.30.


附件下载: 附件1: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标准.docx

  附件2: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工作表.docx

  附件3:201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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