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2023级本科生: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校为确有专长、转换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学生提供一次转专业选择的机会。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武工大教发﹝20224号)文件规定,现启动本学期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可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范围及限制说明

(一)本次可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为2023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的,如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仅可在本大类内申请);

2、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3、考生跨生源类别转专业的(即文史类考生不得转入仅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转入仅招收文史类考生的专业);

4、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不满足转入专业选科要求的。

5、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或应予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之前曾按转专业程序转过专业者;

7、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8、学校有其他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二、具体工作流程

2023111日(第9周周三)—1110日(第10周周五):各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各专业转出转入的工作方案,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1,方案中应包括各专业计划拟定转出、转入学生人数及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以及咨询和报名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方案中对各工作环节的时间安排应符合学校的整体部署。

1113日(第11周周一)前:各学院将工作方案纸版(盖章)、电子版提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1117日(第11周周五)前:教务处审批各学院报送的工作方案,并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1120日(第12周周一)—121日(第13周周五):各学院按公布的方案接受咨询,指导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流程详见附件2,系统报名开放时间为1120日至123日(周日)24:00)。本学期学生转专业申请将采用直接在教务系统中填报的方法,由教务处直接收集并统计,然后发给各学院。

1211日(第15周周一)前学生所在学院(即转出学院)院长在教务系统中对学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意见。学院将审核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

1222日(第16周周五)前转入学院(即学生申请学院)根据本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及程序完成对拟转入学生的考核,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及拟转入专业,并进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未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由院长依照公示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对学生提交审核并报送教务处。

1229日(第17周周五)前:教务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复审,确定通过复核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之后,由教务处在开学前完成学籍异动,学生于下一学期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按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读课程。

三、本项工作相关联系人信息

详见附件3

四、补充说明

转专业是学校改革与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条件的重要举措。为支持学生转专业的诉求,本学期各专业转出学生的申请人数若超过2023级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0%的,原则上按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0%额度执行,同意学生转出,不得人为设置过度的条件限制学生转出。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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