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部分学生赴河北科技大学等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2021级有关专业学生:

按照学校与河北科技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签定的学生交流协议,学校选派部分学生前往以上高校相关专业进行交流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2021级相关专业学生。

二、学习时间

20239月至20247月。

三、报名选派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且综合表现良好;未曾拖欠学费等。

四、选派学校相关说明

1.学校、专业、学费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2.河北科技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每个专业可选派1~2人。

3.赴河北科技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在交换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学费标准为交换学校学费标准,住宿费、教材费等由学生据实缴纳)。

五、相关工作要求:

1.请有意向、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在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5月26日。

2.请各相关学院于5月31日前将确定好的交换生名单及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具体见附件2)交教务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5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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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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