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方面的规定,现将2021级专业大类分流工作布置如下:

 

1. 相关学院应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工作。在执行教务处总体部署的前提下,制定详细的专业分流方案,明确专业分流依据、选拔标准及操作程序。

 

学院可自行决定专业类中的各专业是否参与本次分流。学校鼓励学院主动将学生选报志愿人数很少,或师资队伍严重匮乏,或实验条件严重不足的专业暂停专业分流。

 

2. 凡参加本次分流的专业,需提前设置分流人数的范围。其中,最低分流人数统一设置为60人,最高分流人数由各专业根据培养条件自行设定(不低于60人),并于4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教务处批准。

 

专业大类中各专业拟接受最高分流学生人数的总和应不少于参与分流的专业类学生总人数的120%

 

3. 学院应组织好专业宣传工作、做好专业分流动员工作,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特色、办学条件、就业前景等,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结合自身情况正确选报专业,避免盲目选报、扎堆选报。

 

4. 本次专业分流的专业选报环节,学生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来填写。请各相关学院通知2021级以专业大类名义招生且需在本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的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入个人账号页面,进行专业志愿选报,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凡不是以专业大类名义招生的(即当初是以某个具体专业名义招生的),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凡上学期末已进行过专业分流的,也不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

 

5. 学生进行网上专业志愿选报的时间为2022412日—414。每个学生最多可选报3个专业志愿。

 

6. 教务处415日将学生的专业第一志愿选报结果反馈给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后续的专业分流工作。各学院需遵循以下分流原则:

 

1)若学生第一志愿选报某个专业的人数小于等于该专业拟接受最高分流学生人数的,则第一志愿选报该专业的学生应全部予以录取。

 

2)若学生第一志愿选报某个专业的人数大于该专业拟接受最高分流学生人数的,则由学院从中进行选拔,选拔到该专业的人数按该专业设定的最高分流学生人数而定。未被选拔上的第一志愿学生,由学院根据该生的其它志愿进行专业调剂。

 

3)学院制定的选拔依据及操作流程应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提前告知学生。专业分流应以学生大类培养阶段学业成绩为主,以专业潜质、综合素质考察为辅,确定选拔依据。鼓励学院在公平、公正、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网络面试、专项测试、单项加分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考察学生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并纳入选拔依据。

 

4)凡是有学生第一志愿选择的专业,不论学生人数多少,必须开班。

 

5)专业分流结果需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使全院师生知悉分流的结果。

 

6)学院负责对分流后的学生按专业进行编班。每个自然班人数一般为30人左右。一般应尽量减少班级数量,并保持各班人数的均衡。

 

7)请各学院于425日之前,将最终的专业分流及编班结果报给教务处(联系人:伍志显老师)。

 

 

 

 教务处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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