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18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见附件1)和省教育厅部署。2018年认定工作已启动(见附件2),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2018年度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等23个类别,认定计划为260个。表1列出了相关专业及认定计划。。
二、申报与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
1.《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具体内容见附件3。《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武汉工程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武汉工程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4。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武汉工程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请于2018年9月6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教务处208室。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5. 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省推荐计划表见附件5。
联系人:蔡超
电话:87998658
教务处
2018年8月18日
表1 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
(相关专业及认定计划)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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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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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应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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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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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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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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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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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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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整合科学、神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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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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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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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智能制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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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动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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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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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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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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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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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铁道工程、智能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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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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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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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工安全工程、涂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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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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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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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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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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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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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资源环境科学、水质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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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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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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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安全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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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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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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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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