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学校与南京工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签定的学生交流协议,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审核推荐,学校与南京工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协商后确定,选派部分学生到南京工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学习一年,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通知以上学生于2017年6月15日下午15:00到流芳校区4号教学楼4106开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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