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选派部分学生到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经学生自主报名,学院择优推荐,学校审核,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五天(6月5日-6月11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下同学获此资格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5521026。
公示期结束后,请通知以下学生于2018年6月14日下午15:00到流芳校区4号教学楼4106开会。
教务处
2018年6月5日
附件下载: 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