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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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为了使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运行平稳,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校院、部两级本科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精神,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排课工作主要分为5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1.专业计划由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完成。

 

2.班级信息由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管理科完成。

 

3.系统权限设置:录任务及排课权限由教学信息管理岗完成。

 

二、教学任务下达、安排与录入

 

1.教务处于 511下发教学任务(电子版)给各学院(部)。各学院(部)于 518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任务、实验教学任务、实践教学任务)安排与录入。重修教学任务待本学期结束后单独下发。

 

2.为便于后期准确排课和核查任课教师授课自然学时数,教学任务录入前请务必明确任课教师(同一课堂存在多位任课教师的,每位教师需独立进行教学安排,指定教学周次、周学时、总学时)、合班班级、起始周、分属学季等内容。

 

3.为充分落实学季制,各学院需合理、均衡地安排课程的开课学季,特别是安排部分课程在冬学季开课。对学时数较少的课程,原则上应集中在一个学季内完成上课、考试等环节。10周文体周,并入冬学季统一排课,实际执行根据学校安排将按停调课处理。

 

4.合班课程必须为同课程代码、同学时数,开课时间要考虑到与各实践环节是否冲突等。依据《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要求,自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起,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规模一律不超过 100 人,推行中班教学(合班数≦3);学校鼓励倡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小班授课。其他公共基础课及学科基础课等必须按照教务处任务书给定的方式合班,不允许私自拆分、重组。所有课程原则上不跨专业、跨学院合班。

 

5.为贯彻落实2020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武汉工程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教发﹝20211号)精神,自本学期起,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学单位要逐一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在学校职能部门任职的教授、副教授由其所在学科所挂靠的学院负责落实),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度必须为本科生讲授不少于1个学分(16学时)的理论或实验课程,但不包括讲座和实践性教学环节。63日前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提交本单位2022年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

 

6.录入结束后,任务安排最终纸质版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按照任务安排最终纸质版提交时间顺序进行排课。

 

7.所有课程在下学期开学前应建设好满足在线教学要求的课程网站(课程平台原则上使用优学院、超星)。所有课程都应具备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两种功能。

 

三、教学任务排课

 

本学期实训实验类课程及外聘老师课程由开课院负责排课,专业课可由开课院自行申请排课。请各学院于 5 18日前确定排课老师名单并提交给教务处运行岗,由教务处统一开通排课权限。

 

开课学院于 5 20 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四大化学实验物理实验工程实训电工电子实训排课任务,其他实验课程教学排课由开课学院自行完成,并于开学后4周内将学院签字盖章的纸版实验课表交208办公室实践教学统计岗。教务处于 6 2 日前完成校内所有教学任务排课, 6 6 日前发布第一稿。

 

四、反馈定稿

 

教务处组织,各学院(部)教务员或指派专人参加, 6 9 日前集中反馈调整,于 6   10日前发布定稿,不再另行修改,正式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排课工作。

 

五、体育课全校性公选课

 

下学期《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3)》按照板块课方法设置,各学院学生于固定时段内上课,原则上不跨学院合班上体育课。大学体育、全校性公选课下学期开学后网上选课,具体选课办法见下学期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