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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全校各学生班: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工大学术周”活动的通知》,2022-2023第二学期第十届“工大学术周”活动于4月24至28日(第10周周一至周五)举行。此期间本科课程教学安排如下:
4月24至28日(第10周周一至周五)停课;
4月29日、4月30日(第10周周六、周日),按照原课表上课。
本次作停课处理的所有课程一律按“先停再补”的要求进行,具体课程请查阅附件。补课时间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补课地点由任课老师在学校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申请借用上课教室,请任课老师在借用时备注“学术周补课”,并负责通知到相关学生。
此期间已安排的课程考试,如参考学生与学术周活动安排有冲突的,由组考单位与活动组织单位进行协调。调整后的课程考试,需组考单位重新申请考试所需教室,并将调整后的考试信息通知到学生、老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