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0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客观、公正的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前提。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全面评价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本学期从第十六周开始全面开展学生评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单位及职责

(一)牵头单位

教务处

(二)协助单位

学生处、网络中心、各学院(部)

(三)工作职责

教务处负责方案制定、相关信息准备、组织协调、培训各学院的专门负责人、数据统计;学生处负责学生组织、宣传动员;网络中心负责网络技术维护;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参评。各学院评教课程与参评教师异动情况不得口头更改,应是于第十六周前已经在教务处教学与考试调度中心提交书面变更备案并进行网上变更,一律以备案后网上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评教期间学生反映异常情况请统一报武汉工程大学教学信息中心各学院分中心联系人汇总

二、组织原则

(一)根据正方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教学质量评价的要求设置相关需求信息;

(二)根据本学期所开课程性质;

(三)参评课程与任课教师异动实行提前备案;

(四)根据评教时间的安排与便于组织工作的协调。

三、参评学生

2015201620172018级本科生,部分专业2014级本科生。

四、学生评教形式与课程

网上评教:必修课、选修课、体育课、实验教学

五、工作程序

(一)网上评教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评教,学生在评教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各学院指定的专门负责网上评教的相关人员联系。

(二)各学院评教课程与参评教师异动情况不得口头更改,应是于第十六周前已经在教务处教学与考试调度中心提交书面变更备案并进行网上变更,一律以备案后网上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

六、评价方法和操作流程

依次点击:

1.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主页(http://jwc.wit.edu.cn);

2.教务管理系统;

3.校内访问地址:

http://218.199.178.12

http://218.199.178.32

校外访问地址:

http:/jwcweb3.wit.edu.cn

4.输入用户名;

5.密码;

6.登录;

7.教学质量评价。

特别提示:1.教学质量评价每项评价指标下有一个下拉框,有四个选项(优、良、中、差),点击选择其中一个选项;2.每评完一门课程点击“保存”,全部课程评价完毕再点击“提交”。

七、时间安排

本次网上评教活动的时间为:第十六周至第二十周。

八、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评教方式(分班级集中组织进行,或学生自由上网的形式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但无论采取那种方式,都必须确保每位学生参与评教活动,并做到客观、公正。

(二)每个同学都有义务对自己所学课程进行网上评教活动,否则无法在网上浏览到自己的本学期课程成绩。

(三)各学院评教课程与参评教师异动情况不得口头更改,应是于第十六周前已经在教务处教学与考试调度中心提交书面变更备案并进行网上变更,一律以备案后网上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

(四)加强“学生评教”监督工作。为保证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客观、公正,加强学生评教的过程管理,请各学院(部)教学督导加强过程监控;同时,教务处开通了教学信息收集平台。若在评教期间若有学院教师引导学生评高分或威胁学生评高分的现象,请广大师生可以用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反映,对反映问题的当事人、发生的时间或地点一定要明确,以便进行核实,经核实后若情况属实学校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学校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五)请各位同学慎重使用自己的权利,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任课老师,不得委托他人评教,不得不负责任随意评教,不得以恶意评教方式报复任课老师。同时,任课教师不得以各种方式引导、威胁学生,影响评价结果。教师本人无法看到学生评价内容,评教结果在下一个学期公布,教务处对所有评教信息及结果保密。

联系电话:81349190

微信公众平台:“工大教学信息”,微信号:witjxxx




教务处 学生处

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建议在IE8以上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站

本站所有信息归: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鄂ICP064787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 邮编: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