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公告

信息公开清单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落实学校“115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定于11月14日至18日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教学检查组,各教学单位成立以教学负责人为组长,教学督导、有关人员参加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二、检查内容

1.检查教学运行情况

(1)开学以来教学运行基本情况。检查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任课教师上课进程与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是否一致。

(2)学生学习情况。检查学生上课出勤、听讲及作业情况,学院按年级或课程统计学生到课率,总结上学期学业预警情况及效果。

(3)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课堂管理情况。

2.检查教学质量

(1)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新开课程教师、新任课青年教师备课、上课情况;检查素质选修课备课、上课情况;检查作业与练习环节的质量,检查所开课程的作业设计与布置、作业完成和批改情况。重点结合上学期评教结果检查。

(2)教学管理质量。检查各专业各年级所开课程的名称、课时、考核方式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检查教师调(停)课记录、学生考勤等汇总情况;检查教学档案收集是否全面、归档是否规范有序。

(3)教研活动质量。检查教研室开学以来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建设等方面的活动情况。检查组织教师集体听课、集体评课、交流教学经验情况。

3.重点检查内容

(1)教学改革与推进。考试改革的推进情况(含是否期中测验、平常考核的登记情况);课程综合改革项目(含实验课程)的推进情况(第一批、第二批已立项课程具体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双语教学的推进情况(中英文讲授的比例,学生的反响情况、教材使用情况);2015、2016级学季制下课程运行情况(课程实施、考核情况、学生的反响情况)。

(2)专业及课程网站建设。按照审核评估的要求,抽查专业及课程主页内容上传及完善情况。评估本轮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后的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所有课程大纲电子版是否报教务处备案,是否按要求更新上传。

三、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自查,教务处组织人员随机进入课堂、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和学院评估的参考数据。各单位在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尽量采用量化数据,或细化到具体课程的有关描述,并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价与发展中心(西北区1号楼208)。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