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信息公开清单

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运行和管理,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监控,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

1、检查对象

全校15个教学单位(化工与制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理学院、外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学院)。

2、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15个教学单位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及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一览表;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征题、选题、审题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总结;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周志。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校教学督导组检查为辅。检查组将在各学院自查基础上,检查各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学院自查时间为5月9日-5月13日,学校检查时间为5月14日-5月18日(各学院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院自查是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保质做好学院自查工作,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进行整改。

2、各学院要按照通知安排,落实专人负责配合学校检查工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的准备和调阅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蔡超     电话:87998658

 

 

            教务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