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与改革

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管理

服务介绍

严格执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服务流程

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生成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专业提出微调申请→开课单位与上课单位审核(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本科生院审核(专业建设与改革科)→调整专业的执行计划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综合楼407  办公电话:027-81349190